精細化營銷的六大誤區(四)
廠商實施精細化營銷,必須滿足以下條件:
1.處于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(有競爭才有壓力,也有才改革的動力);
2.營銷網絡健全(如果廠商的網絡不是很健全,那么廠商可以通過建設網絡來獲利);
3.競爭日益加劇,發展停滯不前,惟有變革才有發展余地;
4.綜合實力較強;
5.未雨綢繆,應對未來更激烈的市場競爭(這一條是可選擇的條件,非必要條件)。
舉例來說,中國小家電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,擁有完善的營銷網絡的老板、方太等企業就可以嘗試在區域市場或全國市場實施“精細化營銷”;而廣東、江浙一帶的未知名小家電企業則不適宜采取“精細化營銷”策略,相反,他們應該采取“粗放式營銷”策略,迅速在全國各地建立起自己的營銷網絡,同時加強品牌傳播力度,迅速提升自己的綜合競爭力。
總體而言,“精細化營銷”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,廠商只有發展到一定階段才能真正實施“精細化營銷”;如果超前實施,那么最終的結果是不妙的。
誤區六:精細化營銷能夠“包治百病”
中國市場經濟發展還很不完善,中國營銷理論知識更是匱乏;正是由于這種匱乏,導致中國的廠商紛紛追捧那些國際“最流行、最時髦”的營銷理論,雖多經挫折,卻鮮有反顧。精細化營銷同樣給許多廠商帶來“財從天降”的感覺,這些廠商認為,只要自己的企業采用了“精細化營銷”,那么企業存在的一切困難都將消失殆盡;簡單點說,就是他們相信精細化營銷能夠“包治百病”。
這種觀點當然是錯誤的。上文已經說過,精細化營銷是一種產物,它只適合于那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廠商,否則“過猶不及”。
其次,中國各地區域經濟發展極不平衡,習俗民情消費水平相差甚大,精細化營銷在許多地區是不適宜采用的;硬性規定所有區域都采用“精細化營銷”,只會將整個市場弄得一團糟。
更重要的是,精細化營銷說到底是一種思路,一種方案,它不代表執行力。廠商要將精細化營銷落到實處,就必須有一批精干的營銷人員來具體執行。這是一個大難題。冀望通過精細化營銷,一朝改天換地的想法是不現實的。
整體來說,精細化營銷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,并非所有廠商都適宜采取“精細化營銷”策略,精細化營銷有自己適宜的生存空間;精細化營銷不等于細節營銷,也不等于細分市場營銷或區域市場營銷,它是一種戰略,是整個系統工程的“精細化”營銷;精細化營銷能夠為廠商創造穩定而持久的收益,但它并不能“包治百病”,事實上也沒有任何理論能夠確保所有廠商獲利。